加对中、美、韩产铜管件作出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

 http://www.lgmi.com    发表日期:2010-4-7 14:36:17  兰格钢铁
    2010年4月1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美国和韩国的铜管件作出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对合作的出口企业,其涉案产品的正常价值按照其提供的信息确定;对于不合作的出口企业,其涉案产品的正常价值按照出口价格乘以242%确定。由于未进行反补贴期中复审,因此涉案产品依然按照现行反补贴率征税。

    合作的中国企业为诸暨市浩海空调器制造有限公司(ZhujiCityHowhiAirConditionersMadeCo.,Ltd)。

    合作的美国企业为ElkhartProductsCorporation、InterstateAssemblySystems、MuellerIndustriesInc.和NibcoInc.

    合作的韩国企业为JungwooMetalInd.Co.,Ltd.

    2006年6月8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中国、美国和韩国的铜管件进行反倾销调查,同时对中国的铜管件进行反补贴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4121000.11、74121000.19、74121000.20、74122000.11、74122000.12、74122000.19和74122000.20。2007年1月8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该案作出终裁,裁定中国合作企业的倾销幅度和补贴率均为0,不合作企业的倾销幅度为37%~242%补贴率为17.73元(人民币)/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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