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通知全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10年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5月1日(星期六)至5月3日(星期一)放假公休,共3天。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值守应急工作,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卫生防疫、防火等各项工作,遇有突出情况,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平安祥和度过节日假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