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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毅中:中国2010年钢产量预计在6.2至6.3亿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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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gmi.com 发表日期:2010-7-13 9:42:59
兰格钢铁 |
李毅中表示,由于钢铁产能释放过快,预计2010年国钢产量会在2009年创纪录的5.68亿吨基础上增加10%左右至6.2亿至6.3亿吨,再创历史新高。
综合媒体7月13日报道,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34号)的文件精神,部署相关工作,7月12至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大连召开了全国钢铁工业座谈会。各省(市、区)、计划单列市工业主管部门、钢铁协会、特钢协会及部分钢铁企业的代表约120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李毅中作了题为“统一思想狠抓落实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步伐”的重要讲话。李毅中指出,加快钢铁工业节能减排、结构调整是促进钢铁行业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是实现新型工业化的迫切需要,是中国钢铁工业实现由大变强的必由之路。
李毅中强调,按照34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要扎扎实实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要下大力气坚决抑制钢铁产能的过快增长。一方面通过严格的法律和行政手段抑制新增产能;另一方面通过布局调整消除过剩落后产能,坚持在“减量置换”或“等量置换”淘汰落后产能的原则下,推进在有市场需求,水资源、原料、运输、环境容量有保证的地区,实施钢铁工业布局调整。
二是要加大钢铁工业节能减排力度。钢铁工业是中国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的大户,同时也是节能减排潜力最大的行业之一,要通过控制产能过快增长、淘汰落后产能、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控制低附加值产品出口等措施促进钢铁工业节能减排工作。
三是着力推动钢铁企业兼并重组。为推动钢铁企业兼并重组,在支持钢铁企业跨地区重组的同时,鼓励各省区域内的兼并重组。在资本金、项目审批、土地供应、贷款授信、资本市场融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方面加强对兼并重组企业的支持。为使钢铁企业兼并重组规范化、制度化,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制定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方案审批、备案管理办法。
四是切实规范钢铁行业生产经营秩序。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了《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从产品质量、环境保护、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工艺装备、生产规模、安全卫生和社会责任等6个方面对现有钢铁企业进行规范管理,公布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为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做好促进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和扶持优势企业发展等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五是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进口铁矿石秩序。提高进口铁矿石经营集中度,加强行业自律,加强对进口铁矿石流向的审核,使进口铁矿石流向符合《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的钢铁企业。
李毅中最后要求,各方面要提高认识,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加强协调配合,坚决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促进钢铁工业可持续发展。
李毅中表示,由于钢铁产能释放过快,预计2010年国钢产量会在2009年创纪录的5.68亿吨基础上增加10%左右至6.2亿至6.3亿吨,再创历史新高。
面对高价原料、低价钢材,部分钢铁企业已出现亏损,如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将会影响钢铁行业来之不易的回升向好局面。但是,在产能过剩的同时,钢铁固定资产投资还在增长。
据介绍,2010年1至5月,钢铁固定资产投资高达1,356亿元,同比增长了13.8%。据了解,仍有一批扩能项目在紧锣密鼓的建设中。
全国钢铁工业座谈会上公布了《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下称《条件》),正式划定钢企准入门槛,百万吨产能成为钢企“生死线”。工艺装备依然是衡量钢企最重要的标尺之一。《条件》规定,2005年7月以前所建高炉有效容积需达400立方米以上,转炉、电炉公称容量30吨以上;2005年7月《钢铁产业发展政策》颁布实施后建设改造的高炉,有效容积需达1,000立方米及以上,转炉公称容量120吨及以上,电炉公称容量70吨及以上。
对于业内争议最大的生产规模问题,《条件》给出的标准是:2009年普钢企业粗钢产量100万吨及以上,特钢企业30万吨及以上,且合金钢比大于60%(不含合金钢比100%的高速钢、工模具钢等专业化企业)。值得注意的是,与2009年12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特钢企业的门槛有所放宽,由50万吨下降到了30万吨。
环保指标同样关键。除了对环评审批、环保设备安装等做出规定外,《条件》规定,钢铁企业吨钢污水排放量不超过2立方米,吨钢烟粉尘排放量不超过1千克,吨钢二氧化硫排放量不超过1.8千克。高炉工序能耗小于或等于446千克标煤/吨,转炉工序能耗小于或等于0千克标煤/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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