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规划办在规划监察执法中加大力度,采取五项措施,确保了城乡建设健康有序地发展。
一是健全执法监察长效机制,实行一线巡查制与岗位责任追究制,由主管领导亲自带队,每天至少巡查2次,尤其是加强对处于违建易发阶段建设项目的重点监察。二是健全执法监察档案,每天做好巡查日志。三是实行规划审批公示制,将项目的审批情况、举报电话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舆论的监督。四是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审批监督机制,实行业务股室联合办公,由执法监察与测绘、规划业务股室(队)合作,全程监控建设项目放线、定位、施工、验线等工作流程,并做好详细监察记录。五是建立联合执法、通力协作机制,规划部门积极与国土、建设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形成规划监察联合执法合力,重磅出击。
截至目前,该办共查处违法建设项目109处,累计面积1万余平方米,其中强行拆除违法建筑23处、拆除面积2000余平方米,立案查处违法建筑15件,均已全部执行到位,有效地遏制了各种违章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为确保规划实施不走样提供了有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