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下旬监管部门已开始加大力度纠正违规房贷
针对近期市场传闻银监会将收紧二套房贷款,记者从权威人士处了解到,银监会从来没有放松过对二套房贷款的政策要求,因此,也不存在收紧的说法。
记者获悉,银监会此前确实发现了部分银行变相放松二套房贷的行为,未按有关规定控制首付比例和利率。为此,相关部门已于5月下旬专门就加强二套房贷管理的有关问题下发通知,商业银行自此也纷纷开始纠正二套房贷违规的行为。
记者昨天从北京、浙江等地的部分商业银行了解到,二套房贷的政策已经基本恢复至2007年9月27日开始执行的《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通知》中的规定。据记者了解,除一家股份制银行表示“二套房”的利率可以适当下调,但不可能低到7折外,其他银行均表示必须执行首付40%、利率1.1倍的规定。
据介绍,房贷的不良率目前在各类贷款中是最低的,房贷的风险也比较小。
在采访中,某股份制银行宁波分行的人士对记者表示,银监会的政策确实一直没有放松,但是到了下面执行起来会“默认放松”,“因为不可能抓得太紧,一旦抓得太紧,地方很多银行也不好生存。”
该人士对记者透露,不少银行其实对首付四成的条件基本上还是控制的,主要还是利率上面给予七折优惠。“前段时间,当地的很多银行都在操作二套房的七折优惠利率,能往七折的条件上靠的都尽量靠”,该人士称,地方上各家银行之间竞争激烈,虽然明知规定要1.1倍,但只要有一家银行打七折,其他银行都会放开。
一家国有银行的信贷部人士坦陈,此前该行在对待二套房的问题上,确实比较松,首付比例和利率都曾低于规定,不过最近已经开始重新严格起来。他表示,该行曾在今年5月份收到了银监会的通知,要求加强对二套房贷的管理。
而随着银监会、银监局纷纷行动起来,使得一些存在违规操作的银行抓紧自查和善后。上述宁波分行的人士称,最近当地的一些银行都比较担心,因为大家手头上还有一些前一阶段二套房贷的客户在,怕监管部门严查之后,对客户允诺的优惠政策不能实现。
不过,一家股份制银行北京分行的房贷部业务人员则一点都不担心二套房贷政策从严,他表示,该行一直就没有放松过二套房贷的相关规定。
房贷政策变化轨迹
从2007年至今,央行和银监会就房贷政策先后下发过三份通知。第一份通知明确规定,“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而且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应随套数增加而大幅度提高”。随后,央行和银监会发布了一份补充通知,规定“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
2008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可能产生的影响,支持扩大内需,提高对居民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金融服务水平,央行决定自2008年10月27日起,央行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贷款需求,金融机构可在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上按优惠条件给予支持。但此举并非意味着放宽此前对二套房贷政策的规定。
今年全国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中的一段表述曾让市场产生一些误解。报告称,“对符合条件的第二套普通自住房购买者,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这让不少人认为,监管机构将放开二套房贷的限制。但随后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表示,符合条件的第二套普通自住房指的就是改善型住房。(来源: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