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全球气候峰会上,“低碳经济”或将成为最吸引眼球的字眼。
“低碳经济正在形成大的气候,成为新的增长点。”9月22日,在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举办的“经济每月谈”第三期会议上,国经中心首席研究员、经济学家樊纲如是判断。
然而,一个不祥的声音同样在“低碳经济”周围盘旋、缭绕。全球气候峰会之前,美国最新《清洁能源和安全》法案(众议院版本)中提出,在2012年后,如果进口产品产地的行业温室气体排放量高于美国同行业的排放量,则总统有权对这些进口产品征收“碳关税”。
这项被美国前财长保尔森幕僚长史密斯看做“历史上最大贸易保护措施”的提出,引发了世人的忧虑。
樊纲提醒决策当局,美国作为发达国家,能够占领低碳经济的话语权、制高点是值得中国高度关注的,贸易保护主义,包括“碳贸易保护主义”和“碳贸易歧视主义”也正在发展,美国“碳税”或将成为打击发展中国家贸易的一项工具。
樊纲所在研究小组提出了针锋相对的政策建议,如果美国实行“碳关税”,中国就应该马上在国内实行碳税。“反正出口受影响了,宁可我们自己收税,这个税还可以在国内补贴我们的企业进行减排。”樊纲认为。
“低碳经济”:全球经济新引擎
在樊纲看来,“低碳经济”在全球正在形成大气候,将成为新的增长点。
欧洲人最先发现了这一点。在一定意义上讲,低碳经济意味着,不需要有新的技术,只要以现有的技术低碳替代高碳,就能产生一轮新的需求。在世人将低碳经济视为有价值的事情,开始愿意为其付费、买单,真正的市场需求购买力开始产生,新的增长点就开始产生了。
美国开始意识到这个问题,这次在奥巴马的财政刺激计划中,40%的支出和低碳相关。日本60%的支出和低碳相关。美国也加入了世界关于低碳经济共同努力的范畴,在这种情况下,发展中国家不可避免地也会加入进去。
在樊纲看来,尽管人们对低碳经济发展仍然存在争议,国与国之间仍然面临着担当共同但有差别责任的问题,但当世界上多数人朝着这个方向发展时(而且这件事是一个全球公益事业),你就不可能采取一种完全否定的立场。
“当人们感觉到它是一个福利,是子孙后代的福祉时,就会产生利益冲突,这个利益冲突会带来各方面的影响,这是任何一个国家都需要考虑的,特别是我们这样一个仍然在比较低的收入水平上继续发展,却已经被世界上一些人称为最大排碳国的国家,必须顾及到这些议论。”樊纲说。
樊纲抨击了西方一些人士提出的“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排放国”是缺乏常识。其根据在于,按现在新的排放来看,也许中国现在是最大的,但(让)全球变暖,在大气中存在的二氧化碳,90%是发达国家在历史上排放的。因此,所谓共同的但有区别的责任,应该是按照历史的、人均的排放,大家来界定各自的责任是多少。
然而,所有这些问题加在一起就是越来越多的国家承诺减排的责任,越来越多的资金和技术会转向减排,市场正在形成,趋势正在形成。
在樊纲看来,中国增长走到了今天,面对的是这样一个问题,是我们的重要挑战。而对中国的企业来讲,如何占领这个市场、开发这个市场,是一种机遇。
应对美国“碳关税”壁垒:不能只是说“不”
然而,最近一段时期,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引人警觉。
美国行政当局最近提出了“低碳经济”的发展方案,而作为保守势力的共和党则提出,要想通过这个方案,就要在里面加上“在国内实施低碳政策,在边境上实行边境调节税,对进口的含碳排放的产品要行关税惩罚”。
一旦美国采取“碳关税”等措施,会引发贸易摩擦加剧,中国出口就会受损。而中国的企业没有得到任何好处,美国则有可能拿税款去补贴它的企业进行减排,提高竞争力。
樊纲认为,碳关税完全不符合国际公约,也不符合WTO的规则。“面对正在形成的压力,光说不是不够的。”
“强权国家不会去关心你的发展问题,只有我们采取适当的措施来应对它。我们也应该考虑如何去占领制高点、占领话语权,而不总是被动地在那儿说“不”,因为即使这样它也仍然会执行、仍然会采取措施。”樊纲说。
对于以国内的碳税来应对美国的碳关税,有人形象地比喻:那是别人想拿大刀来砍我们,而我们先把自己砍倒的“自杀行为”。目前中国工业化、城市化还没有完成,还有很多排放需要争取。
“这种说法是没有依据的,征收碳税不是砍我们的肉到别人的锅里去煮,反过来肉被别的国家割去,他实行碳税还是影响我们的出口。”樊纲对此的观点是,自己割肉,但这块肉还在我们自己的锅里,还可以用它来支撑企业的发展,来弥补企业的竞争力
美国提出碳关税有一个很重要的背景,那就是逼迫中国接受可量化的减排,一旦在国内征收碳税,有人担心会给美国人以借口,“减排是可以量化的。”
据了解,樊纲和他的研究小组提出的方案中,根据碳交易世界市场的价格适当向企业征碳税。“调整结构,并不意味着停止发展的权利,我们要继续利用能源,使用煤炭。”在樊纲看来,由发达国家给发展中国家实施资金转移减少碳排放,是发达国家的责任,“如果能够转移更多的资金,我们可以做更多的减排,因为发展的权利是没有上限的。”
当前任何国家实行碳税都是在一揽子的税收改革当中实现的,而且并不意味着企业的总税赋会高。“加了碳税,可能减了别的税,比如企业所得税或者其它一些税收,劳动保护的付费等会做出调整,在征税环节上有很多文章可做。”樊纲表示。
WTO规定中征收碳税是合法的,但WTO有一个规则,即不能对同一个东西进行双重征税,如果我们已经征收碳税,其他国家就没有理由进行二次征税。
“我们在自己发展的基础上征税,恰恰打消其他国家征碳税的理由,因为这不再是合法的。”樊纲说。[21世纪经济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