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市(宁波)林业局获悉,宁波市将切实采取措施,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和改善湿地生态功能为目标,规划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实现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利用。
“十五”以来,我市虽然做了大量的环境保护工作,但当前的湿地资源面临着湿地污染、滩涂过度围垦、生物资源过度利用、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等诸多问题。
根据最新出台的湿地保护总体布局,全市湿地范围划分为中北部滨海平原湿地区、东南部滨海丘陵湿地区和西部山地溪源湿地区3个湿地保护类型区。我市将规划建设一批重点湿地工程项目。
建设湿地自然保护区,升格建设浙江韭山列岛省级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使之成为国家级保护区;新建杭州湾河口海岸湿地自然保护区、象山港海岸湿地自然保护区和镇海棘螈自然保护区3个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
湿地公园既是湿地自然保护区的一种补充形式,又是湿地利用的示范工程。根据湿地公园建设选址条件,全市将规划11处湿地公园。近期重点建设东钱湖、象山西沪港2个省级湿地公园,慈溪GEF湿地中心1个市级湿地公园和牟山湖、四明湖2个县级湿地公园。
湿地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包括世界银行GEF宁波/慈溪湿地项目、围垦养殖区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增殖放流海洋生物资源抚育工程、潮间带生物苗种养护工程、镇海棘螈、桃花水母等濒危湿地动物栖息地和人工繁育基地建设等。
这些项目的实施,将极大地提高政府对湿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能力,使全市自然湿地减少的趋势基本得到遏制,充分发挥湿地抵御洪水、调节径流、控制污染、调节气候、美化环境等多种功能。据了解,到2020年,受到严格保护的自然湿地比例将由目前的25%提高到33%,全市90%以上的重要湿地将得到良好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