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记者从山西省经信委获悉,为做好今冬明春省内热电联产电厂煤炭供应保障工作,确保全省城镇居民温暖祥和过冬,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省经信委组织有关煤炭、热电联产电力企业就供暖期间煤炭供应进行了产需衔接,并制定了山西省2009年10月至2010年3月相关煤炭供应指导计划。
据介绍,此次全省共安排重点煤炭1094万吨,其中,通过铁路运输528万吨,通过公路运输566万吨,并要求落实到各有关电厂、国有重点煤矿和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公司等煤炭生产运销企业。
产需衔接:保障供暖煤炭
进入10月份,意味着供暖期日益临近,为做好今冬明春省内热电联产电厂煤炭供应保障工作,确保全省城镇居民温暖祥和过冬,省经信委按照省政府要求,组织有关煤炭、热电联产电力企业就供暖期间煤炭供应进行了产需衔接,并制订了《山西省2009年10月-2010年3月省内热电联产电厂煤炭供应指导计划》。根据这一计划,本省安排重点煤炭1094万吨保障供暖所需。目前,有关事项已经落实到各有关电厂、国有重点煤矿和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公司等煤炭生产运销企业。
省经信委相关专家介绍:全省重点供暖用煤上年的需求量大约在600万吨到700万吨左右,而今年全省安排的重点煤炭总量已超千万吨,可以保证全省重点供热企业的生产需要。
热电联产电厂:不得擅自停机
各承担供热任务的热电联产电厂要承担起国有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克服困难,多方筹措资金,完善煤炭接卸设备,做好冬季煤炭采购工作。同时,提前做好需检修机组的检修工作,保证机组的正常运行顺利供热,不得因故擅自停机。
煤炭生产运销企业:控制煤炭价格
承担电煤供应任务的各煤炭生产运销企业,要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保证煤炭供应。并积极与电力企业沟通,理解当前电厂经营困难,煤炭价格不得高于出省煤炭价格,优先保质保量供应省内热电联产电厂。各煤炭生产运销企业绝不能因煤价、合同等问题擅自停止供应热电联产电厂煤炭。
主管部门:计划随到随批
《通知》要求:有关部门要提前做好冬季煤炭生产安排和煤炭组织调运工作,合理调配煤炭运销计划,优先保证省内热电联产电厂煤炭资源。对供热电厂电煤计划随到随批,不得擅自核减计划量。
按照省政府部署,各市政府要加强本地区煤炭生产及电煤供应情况的监控。各市经委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协助地方煤炭运销企业将方案下达的任务足额落实到各个矿点。对供热电厂电煤供应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山西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