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山东省在全面展开调研、讨论,修订、征求广泛意见后,正式下发《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启动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程。
山东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分为三个级别,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得分均在90分及以上,符合一级标准;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得分均在80分及以上,符合二级标准;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得分均在70分及以上,符合三级标准。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参加评级的专业为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各专业计分以100分为满分。要求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必须符合五个条件;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业公司,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为扎实搞活安全质量标准化工程,山东省指出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及各专业的检查考核采取动态检查,每次检查的记录存档,作为年终评级考核的依据;要求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及各专业的检查考核,省每半年抽查一次;设区的市每半年全面检查一次;省属煤炭企业、县(市、区)每季度全面检查一次;矿每月检查一次。山东省还明确提出各煤矿要按吨煤不低于1元的标准提取安全质量标准化奖励资金,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奖惩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