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月1日起,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的增值税税率由13%恢复到17%。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提高后,受产量、价格因素影响,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煤炭行业税收不升反降。
济宁市任城区属典型的资源型经济结构,煤炭业是支柱行业之一。2008年煤炭行业所属省级重点税源企业8户,年煤炭开采总量2000万吨,缴税占国税收入的比重为74.41%。
对于煤炭行业,提高矿产品增值税税率能大幅增加税收,但增收幅度的直观表现要受到煤炭产销量和价格变动的影响,产量或价格的同比上升,会加强增收效应的直观显现;产量或价格的下降,则会减弱或掩盖增收效应的直观显现。具体到对税种的影响,则是明显增加增值税收入,小幅减少所得税收入。
以山东运河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为例,1月~9月该企业增值税实际入库税款6193万元,同比减收1555万元,下降20.07%,呈现出减收态势,矿产品税率调整促进增值税增收的效应没有得到直观体现。究其原因,主要是本年煤炭产量、综合平均价格的同比偏低,形成的减收影响抵消了税率上调带来的增收因素。
从该企业今年1月~9月的生产运行情况看,煤炭销量为92.64万吨,不含税平均综合价格为468.93元/吨,据此计算,因税率调整政策增加了增值税1738万元。但是,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强烈冲击,煤炭市场价格在历经2008年1月~8月的高幅攀升后迅速下跌,进入2009年,价格虽然止住了下跌趋势,但仍未扭转煤炭市场不旺的局面。从目前看,产销量和价格仍然低于2008年同期水平。1月~9月,运河煤矿销量同比下降了9.06万吨,形成减收税款705万元;不含税平均综合价格同比降低了145.61元/吨,降幅达到23.69%,形成减收税款1925万元。该企业因产量和价格下降因素共计减收税款2630万元,已超过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提高带来的增收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