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中旬,美国商务部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标准钢紧固件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
近日,笔者从浙江省宁波紧固件工业协会了解到,宁波市三十余家紧固件重点骨干企业将联手应对美国紧固件“双反”调查。宁波紧固件工业协会会长樊玉龙表示,中国应诉这次美国“双反”调查的企业将超过一百五十家。反倾销一直是中小五金企业走出去所面临的一个难题,只有这些企业联合起来,同欧美等国在反倾销的道路上相互博弈,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
近年来,针对我国的反倾销诉讼大部分集中在中小企业比较密集的行业,而中小企业由于受到人力物力财力的限制,往往应诉不积极或者根本不应诉,因此单个企业在遭遇反倾销后能够胜诉的非常少。对此,笔者建议中小企业应联合起来,共同应对反倾销。
反倾销是世界贸易组织允许的贸易保护的合法手段,欧盟的反倾销规则也不例外。而国际贸易规则是西方国家在数百年的商贸发展中形成的,其中存在着许多发达国家对不发达国家的不公正规则。欧盟的许多规则,在中国人眼中是非常离奇和不合理的,甚至是带有“歧视性”的,但它们都戴着“合法”的框子。所以,一旦被指控反倾销,企业一般都难以逃脱厄运。
欧盟原先认定中国是“非市场化国家”,一旦有反倾销,便随意找一个“市场化国家”的同类企业作参照,很容易认定中国企业产品的成本高于欧盟市场销售价。现在,欧盟稍作改进,认为中国是一个向市场经济过度的国家,只要中国企业能证明自己具备“市场经济地位”,便可以获得区别税率。但是,如果中国出口企业没有自营进出口权,或者政府部门有硬性出口指标,均被认为不具有此地位。
对中国企业来说,产品的竞争不应该仅靠价格优势,还要靠品牌,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良好的品牌形象至少可以使西方人不致产生耻辱感:购买了中国“倾销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