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商务部已经下发了《关于2010年铁合金、柠檬酸(盐)申报条件及程序的公告》。该公告的下发预示着新一轮铁合金出口许可证的申领又将被提上日程。
该公告明确了2010年我国铁合金产品出口许可证申领的条件,与09年的申领条件相比2010年的申领限制有所变动。
首先,尽管数量仍是出口许可证申领过程中一个重要的考核条件,2010年对于流通企业的铁合金出口数量做了细微的变动。“A类企业2008年锰铁、硅铁、硅锰铁合计出口数量(或国内销售数量)达到3000吨”08年下半年的全球金融危机使得我国铁合金出口数量出现了60%以上的减少,流通企业硅铁、硅锰、锰铁的出口总量都出现了明显的减少;然而如果加之国内的销售数量,3000吨的销售数量对于大部分规模型的流通企业来讲并不难达到。
其次,2010年铁合金出口许可证申领条件对于流通企业的注册资金也做了细微的修改。公告明确“A类企业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B类企业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而09年的申领条件规定为“按国家有关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范围包括相应商品出口业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据从流通企业处了解,09年部分流通公司曾因为注册资本达不到要求而丧失了出口权利;2010年对于B类流通企业的注册资金要求有所松动,因此预计明年出口商的数量有可能增加。
综合来看,不管是从铁合金的出口数量还是对注册资金的要求上来讲,2010年对铁合金出口商的要求都有了一些松动,因此预计2010年符合铁合金出口许可证申领条件的出口商数目有可能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