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发改委网站上公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对2010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进行了部署。
发改委继续坚持由市场决定煤炭价格,由供需双方企业协商确定;不再召开合同汇总会。发改委规定了1个月的谈判期限,但不排除出现拖延。在过去的煤炭订货会前,发改委也会要求煤炭供需双方在1个月左右的时间内完成合同谈判,但往往都难以完成,2009年的电煤合同价到了年中才确定下来。2010年度电煤合同谈判也不排除再次出现拖延的现象,但预计不会像2009年度的谈判这么困难:一是煤电双方对煤价走势的判断差异较小,煤电双方都预计煤价要上涨,差异只不过是涨幅的大小;而2009年初,煤炭企业提出合同价上涨80元/吨,电力企业则要求合同价下调60元/吨。二是此次发改委明确了中立的不干预态度,而2009年电力企业曾经希望国家发改委干预煤价而不愿意签订合同。
发改委在此次通知中提出要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这将降低电煤价格谈判的难度。
目前还没有电煤合同价上涨幅度的准确消息,我们维持价格上涨10%的判断,即秦皇岛交付5500大卡煤炭的含税价上涨54元/吨,不含税价格上涨46元/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