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实施大范围的煤炭资源整合后,煤炭产量受到一定的影响。临近年底煤矿资源整合工作仍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中,然而为了完成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煤矿安全和煤炭生产增长三项任务,10月份,省煤炭工业厅曾发文对整合煤矿过渡期生产作出安排。12月18日,省煤炭工业厅对整合煤矿过渡期安全生产发出补充通知,对整合煤矿中从事过渡期生产的矿井收紧安全“弦”。
对于重组整合方案批准保留、原有证件齐全有效的生产矿井,在新的主体管理团队到位后,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可以在办理变更新的证件期间组织生产;对于安排过渡期生产的矿井,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经验收批准,可以在办理变更证件期间组织生产;对于需进行生产能力核定的生产矿井及需进行改造建设的矿井,也可以在变更采矿许可证的同时,先行开展生产能力核定及改造建设的相关工作。
临近年终岁尾,我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也进入了证照换发的关键时期。经过努力,各市已经上报、完成了部分矿井的证照换发,一些符合条件的矿井陆续开始复工复产。
为处理好“保增长、保民生”与安全生产的关系,继续保持全省安全生产稳定好转的局面,省煤炭工业厅对整合矿井过渡期安全生产发出补充通知,对兼并重组整合未完成的、主体不到位的、“六长”配备不齐全的、重大隐患未排除的矿井坚决不得复工复产。其中要求:严禁方案批准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矿井整合为一个矿井出现多个过渡期生产矿井;未实现壁式开采的不得组织过渡期生产,未实现机械化壁式采煤工艺的,要制定专项安全技术和组织措施保证安全生产;高瓦斯矿井抽放系统不健全、抽采不达标或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不得批准过渡期生产;过渡期生产矿井严禁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开采,凡批准过渡期生产的矿井,入井人数不得超过50人;以及存在突水危险或井下积水积气情况不明的不得组织过渡期生产,过渡期生产矿井不执行“有掘必探”的,必须立即责令停产,吊销其过渡期煤炭生产许可证。[山西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