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贸易主管部门为商业部。在进口商品管理方面,泰国对多数商品实行自由进口政策,任何开具信用证的进口商均可从事进口业务。泰国仅对部分产品实施进口禁令、关税配额和进口许可证等管理措施。
禁止进口的产品主要是少量涉及公共健康、国家安全的产品。如禁止进口二手摩托车及其零件、游戏机等。实行关税配额的主要是23种农产品:桂圆、椰肉、牛奶、土豆、洋葱、大蒜、椰子、咖啡、茶、干辣椒、玉米、大米、大豆、洋葱籽、豆油、椰子油、速溶咖啡、土烟丝、生丝等。这些产品在配额内实行低关税,在配额外实行高关税。但关税配额措施不适用于从东盟成员国的进口。泰国的进口许可分为一般产品许可和特殊产品许可,并规定进口许可的产品必须得到泰国商业部批准后才能到港。实行进口许可管理的26种产品主要包括原材料、石油、工业原料、纺织品、医药品及农产品。
根据泰国有关条例规定,产品进口必须缴纳特别费用、需要原产地证明等。进口食品、医药产品、矿产品、武器弹药、艺术品,需要相关政府部长的特别许可。泰国要求在食品进口登记中提供关于食品生产工艺及组成成分的详细的产品经营信息。泰国卫生部食品药品管理局规定所有食品、药品及部分医疗设备的进口均须符合进口许可证的管理。食品进口许可证每三年更换一次,每次均需重新认证,重新缴费;药品进口许可证每年更换一次,同样需要缴纳有关费用。
泰国对10个领域的60种产品实行强制性认证,包括农产品、建筑原料、消费品、电子设备及附件、PVC管、医疗设备、LPG气体容器、表层涂料及交通工具等。
在出口管理方面,泰国除了通过出口登记、许可证、配额、出口税、出口禁令或其他限制措施加以控制的产品外,大部分产品可以自由出口,受出口限制的产品目前有45种,其中征收出口税的有大米、皮毛皮革、柚木及其他木材、橡胶、钢渣或铁渣、动物皮革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