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钢“十一五”节能技术改造获国家财政奖励2.1亿元

    http://www.lgmi.com    发表日期:2010-1-4 11:53:59  兰格钢铁
    去年12月末,国家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5892万元进入马钢专户。这笔资金是国家对马钢股份公司去年通过专家审核的4个节能技术改造的奖励,随着这笔资金的入户,马钢“十一五”节能技术改造获得的国家财政奖励2.1亿元悉数到位。

    马钢历来十分重视节能减排工作,在实施“十一五”项目中,不仅重视节能技术项目的推广运用,而且不断拓宽管理思路,强化能源指标的评价与考核,并将内部“物流、能流、价值流和设备状态”的统一作为月度评价的重点。

    国家财政奖励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是指《“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中确定的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和能量系统优化等项目。被纳入财政奖励支持的项目除了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外,单位项目节能量须达到1万吨标煤以上,同时对企业能源管理基础工作有着严格的要求。据悉,国家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财政节能奖励资金分两次发放,通过国家组织的初审后发放奖励资金的60%,项目全部完工后,再次进行复审,根据复审情况将对另外40%的资金或进行部分扣除或另增加奖励金额。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国家还制定了奖励办法,节能资金奖励实行公开、透明原则,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奖励资金还有着严格的申报、审查和下达程序。

    为此,在公司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形成了以能环部、设计院、计财部、基建技改部、设备部、国贸总公司等人士组成的“申报团队”。他们从项目选择、资料收集、申请报告编制、专家评审答疑、政府审核及批准、项目建设督查、工程进度报告等全过程,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热电总厂、一能源、煤焦化公司、二能源、一钢轧总厂等单位同志,不辞辛劳,做了大量不为人知的基础性工作,为专家组提供了详实现场运行资料及项目建设相关证明材料,赢得了专家组的好评。最终,马钢申报的改造项目均通过了国家审核。(来源:马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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