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3日,攀钢集团西昌新钢业有限公司投资2716万元的烧结二氧化硫削减(烧结烟气脱硫)治理项目,经省环保局、省经委检查验收组查看现场、审查资料、听取汇报、问题答疑后通过验收。圆满实现川府函(2007)30号文件《关于开展2007年度工业污染源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以及凉府办发(2007)29号文件《关于开展“十一五”期间污染物总量减排和2007年工业污染源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西府办发(2007)142号文件《关于开展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通知》限期新钢业公司于2009年完成烧结二氧化硫削减治理项目的预定目标。
2007年,新钢业公司炼铁厂烧结烟气脱硫治理被列入四川省限期治理挂牌督办项目,同时也成为凉山州重点二氧化硫减排项目之一,公司对此给予高度重视,在经济不景气、市场皮软、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多方筹措资金,积极立项,在接通知后便迅速成立了以总经理为指挥长的“烧结烟气脱硫治理指挥部”,制定了该项工作进度网络计划并立即投入实施。
烟气脱硫尚属世界环保治理难题,面对无多少成功经验借鉴的困难,新钢业公司积极寻求突破,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略,在汲取别人治理经验的前提下,组织专家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通过反复试验和调整,终于形成了一套“利用炼钢废水进行湿法脱硫”的有效治理方案(该方案已申报国家专利)。
经过不懈努力,新钢业公司脱硫治理项目于2009年5月27日建成,8月9日投入试运行,脱硫效果很好,在国内处于先进水平,10月23日经凉山州环境监测站的监测,各项监测指标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符合环保要求。
该项目投入运行后,对于新钢业公司无任何经济效益可言,并且每年的运行费用超过800万元,但对社会环保产生的效益却非常显著。首先,烟气的脱硫率在80%以上,将有效地改善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确保周边职工、居民的身体健康,同时,还可为企业造就文明、优良的生产、生活环境,保护自然生态的平衡;其次,此湿法脱硫工艺采用的是炼钢厂废水,水处理系统采用全部密闭循环使用,既解决了该工艺运行用水问题,又变废为宝实现炼钢废水综合利用,符合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整体思路,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清洁生产提供了环境保障。
验收组一致认为,攀钢集团西昌新钢业有限公司二氧化硫限期削减治理申报验收材料完整齐全、条理清晰,有说服力和可追溯性,在环保工作上领导高度重视,公司开展工作努力,投入资金巨大,积极开拓创新,实现以废治废,取得效果显著,为四川省环保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来源:西昌新钢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