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恢复铜铝镍等加工贸易的免税政策
2、国务院: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3、我国有色行业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正式启动
4、有色金属尾矿库治理获中央财政扶持
5、《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通过
6、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已出台60多项实施细则
7、国土部:2010年元旦起停止矿业权统一配号8、我国或提高有色金属产品出口退税
9、抑制产能过剩再生有色金属行业准入条件即将出台
10、矿产资源税费的调整
分析点评:
A、矿产品增值税由13%上调至17%,对行业影响有限。本次对矿产品增值税调整的主要目的是保护资源,建设集约性社会。对有色行业的整体影响较为有限,受到影响的主要是矿产品自给率较低的冶炼型企业,假设冶炼型企业资源完全外购,并且全部从国内采购,经简单测算,本次调整能够使此类企业购入精矿成本减少约3%,如铜陵有色、云南铜业、锌业股份、株冶集团、豫光金铅等。但由于一些冶炼型企业除外购精矿外,还有进口精矿以及废旧金属(如铜陵有色),因此整体而言毛利提高将远小于理论计算的3%。我们还是长期看好矿产品自给率较高的冶炼型企业,如中金岭南、江西铜业、锡业股份等。
B.退税政策或将刺激高附加值金属产品出口。在国家公布的出口退税产品中,我们认为最有可能恢复和上调对金属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退税,比如高附加值铜、铝、锡深加工等产品。
目前国内主要有色金属铜、铝、铅、锌、锡、镍中,只有铝呈现净出口格局,其余品种皆为净进口,且净进口量在逐年扩大,这一方面说明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对有色金属等原材料的需求逐年增加;另一方面也说明中国有色金属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较差。我国有色金属产品的出口主要以初级产品和低附件值产品为主,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比重较小。我们认为,本次政策调整的目的是为了缓解有色金属行业不景气,金属价格暴跌的现状,但是调整的对象可能仅限于高附加值和深加工金属制品,在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电力设备等下游行业没有明显改观之前,此项政策的实施效果有限,但对出口导向型的有色金属加工企业将会有积极影响。上市公司层面,目前,10月上调退税的产品有:东方钽业的电容器钽丝(直径5mm以下)出口退税为13%;厦门钨业的硬质合金制的金工机械用刀及刀片出口退税率为11%。另外,新疆众和的电子铝箔、高纯铝等产品出口退税在3%-15%之间;海亮股份的铜管出口退税率为3%-15%之间;锡业股份的锡球等深加工出口征税为5%等。此次退税政策调整,上述上市公司或将从中受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