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在社保新政出台前夕曾现万人退保潮

    http://www.lgmi.com    发表日期:2010-2-1 10:22:15  兰格钢铁
    尽管《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已经出台,但在该办法新政出台前夕深圳还是出现了“退保潮”,而这项政策明确指出参保人员可以异地转移保险。

    一个月前,在深圳福田区八卦岭的社保个人服务中心一天内曾涌来近万人的退保大军。

    以往出现的退保是因为转续难,保了白保,但新制度已对症下药,可全国漫游,为何仍出现退保潮呢?

    退保汹涌

    2009年12月31日,位于深圳福田区八卦岭的社保个人服务中心迎来了该中心开办以来最火爆的一天。深圳市社保局副局长杜斌表示,截至当天下午,前来社保个人服务中心办理退保的人数近万人,再加上关外各社保分局和服务站受理的人数,保守估计当天退保人数大概在18000人以上。而根据社保部门记录,往年单日退保人数最多也就是3000人左右。

    这样的局面多少有点儿让深圳社保局始料不及。

    此时,《暂行办法》即将出台的消息已见报端,而此次社保新政中明确指出参保人员可以异地转移保险。

    多有疑惑的深圳市社保局在现场发放了调查问卷,收上来的结果显示,对养老保险转移新政的不了解,对转保流程过于复杂的担忧以及对将来工作地点和时间的不确定,是参保人选择退保的主要原因。

    尽管前来退保的人都不能详细地知道并理解《暂行办法》的具体内容,但有一条细则倒是听说了:新政实施后,参保人员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

    事实确是如此,2010年1月1日以后,农民工较多的东莞、佛山等城市就因为不能继续办理退保手续而引发了一定程度的围攻社保中心事件。

    “不管退保的人有多少,我们都要顺利满足退保人员的需求,在退保方面我们不设任何障碍。”杜斌对记者说。

    不为退保人员设置障碍曾经一度是深圳社保局服务至上的骄傲政策,但在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所长刘开明眼里,这一举措多少有些让人怀疑其居心。众所周知,深圳社保中心每年都是退保的大户,深圳社保账户将近900亿元的资金盈余有很大一部分是退保人员选择退保的“功劳”。

    刘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深圳市目前有1300多万人,其中有1100多万的流动人口,这些流动人口中有700多万的正常工作缴费人口,但只有极少数的人能够在深圳享受社保待遇,截止到2008年年底,在深圳领取养老保险的流动人口仅有1000多人。

    “仅仅是2008年,深圳1100多万人口因为退保为深圳留下来的社保基金就高达10亿元,2009年遭遇新政催促,沉淀下来的社保基金可能更多。”刘开明说。

    农民工为主要退保人员

    深圳社保局对刘开明这样的质疑连连喊冤。

    杜斌说深圳是比较早提出社保转移方案的城市之一,每年出现的退保潮也不是深圳社保局想看到的局面:“我们很早之前就提出来为了减少农民工退保一个很重要的举措就是,应该建立农民工的养老保险转移机制。”

    杜斌承认,方法虽然提了很多年,但真正要建立起转移机制还是非常困难的。

    一般情况下,前来退保的主要有三类人员,一类就是户口在农村的农民工,他们都想着过年回家能够带一点儿钱回去;第二类就是刚出来工作不久的年轻人,他们对新政策不了解,对养老的概念比较淡薄,觉得还是拿到钱实在,这类人占了多数;还有一类就是年纪比较大,50多岁了,觉得就算是继续转移缴费也很难达到国家规定的累计15年的要求,很难享受退休待遇,不如干脆退保。

    杜斌认为这三大类主要退保人员的问题都不是一个社保中心可以解决的。《暂行办法》规定,养老保险必须缴够15年才可以享受养老金,深圳大量的流动人口是很难保证缴纳15年的年限的,更何况还有一些年纪大的,新政固然规定了只要补齐15年就可以正常养老,但事实是,庞大的流动人口哪里有现金可以去补齐没缴的部分。

    另外,按照《暂行办法》规定: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人保部解释,12%的总和转移,实际是按“缴费总和”的60%转移,但参保人员不明白,既然每个人都建立了社保账户,还有40%为什么不转移?

    年仅20岁的在北京西三旗一个建筑项目做工的河南籍民工李立认为,能够像城里人一样退休的时候领退休金是他想都没有想过的事情,现在听年长的工人们议论养老的事情,尽管给了他想象的空间,但实现的可能性也非常小:他在深圳做过玩具,在山东种过菜,在北京从事过建筑行业,工作性质变动大,工作时间也相对不固定,工作地点更难确定,再说,哪里有机会累计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呢?

    再说,基本不跟政府部门打交道的李立也疑惑,即便真的缴齐了养老保险费,将来转的时候就真的能顺利转走吗?就算能转走,每次仅仅转走12%,换一个城市留下一部分,最大的受益者真的是参保人吗?

    《暂行办法》规定了统一的办理流程: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地,由社保经办机构发给参保缴费凭证;在新就业地参保,只需提出转续关系的书面申请,转入和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协调办理审核、确认和跨地区转续手续。这就意味着,流动人口工作转移时,只需带走一纸手续,且细化办法规定办理日期不会超过4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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