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2日,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布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公告称,近日,公司接到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布安徽省2009年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的通知》(科高[2010]19号),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铜陵有色股份铜冠黄铜棒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铜棒材”,持股比例75%)被认定为安徽省2009年度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并获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0934000271、GR200934000269,有效期3年。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黄铜棒材将自2009年起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黄铜棒材原所得税执行25%税率,因此,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将有助于降低公司税负,提高公司业绩。公司近期将积极办理相关减税手续,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