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3日,商务部发布2009年第115号公告,公布了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碳钢紧固件反倾销调查的初裁结果,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碳钢紧固件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根据不同的倾销幅度征收16.8%-24.6%不等的保证金。
2008年12月29日,应代表国内碳钢紧固件产业的中国机械通用零部件工业协会紧固件专业协会申请,商务部决定对从欧盟进口的碳钢紧固件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我省温州市、嘉兴市和宁波市的紧固件相关行业协会作为支持单位支持中国机械通用零部件工业协会的立案申请。2009年2月26日,商务部在我省召开了碳钢紧固件反倾销案申请人意见陈述会。对欧盟进口的碳钢紧固件反倾销案是我国首次对外发起的紧固件产品反倾销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