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宜昌市工商局召开全市严打工作总结表彰大会,通报宜昌市各县市区严打行动执行情况,并实名公布严打十大典型案例。
据悉,自2009年11月13日严打行动以来,全市食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违法广告三类案件共立案807件,结案608件,案值770.32万元,罚没金额398.98万元,结案率75.34%,个案平均案值1.27万元,个案平均罚没6562元。
案情:当事人于2009年2月12日同宜昌骏王集团马渡河指挥部签订坝面防渗涂层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由当事人提供“LJP大坝专用高分子防水涂料”。2009年2月28日,当事人把“LJP大坝专用高分子防水涂料”(合同中的第一批材料)运送到马渡河电站指挥部,共计469桶。湖北骏王集团马渡河指挥部将该批工程材料款27万元汇入当事人指定的银行账号。之后,四川省纯阳防水防腐材料有限公司向五峰工商局举报成都新艺防水材料工程有限公司侵犯其“LJP”注册商标专用权。
结果:五峰工商局经过调查,认定侵权行为成立,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并处罚款13.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