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严格煤矿企业负责人下井带班制度

 http://www.lgmi.com    发表日期:2010-9-29 9:00:59  兰格钢铁
    在泰安召开的山东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煤矿各级负责人带班下井做出严格规定:集团公司主要领导、煤矿负责人等,每月下井3到10次,安全生产系统副矿长每月下井15次。矿井必须保证每个班次至少有1名矿领导在现场带班作业,与工人同下同上;确保安全生产。同时严格实行领导干部下井挂牌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截至28日,山东省今年百万吨死亡率在0.1以下,继续保持全国和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历史最好水平。
文章编辑:【兰格钢铁网】www.lgmi.com
   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 神华集团煤制烯烃示范工程于2010年8月8日试车成功
  • 山东严格煤矿企业负责人下井带班制度
  • 太原召开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推进会
  • 9月28日国内焦炭市场运行活跃
  • 9月28日首钢冶金焦采购价格
  • 梅钢能源公司5号全烧高煤锅炉点火成功
  • 沙钢引进新技术打造“绿色钢铁”
  • 攀钢为稳固煤炭供应链而努力
  • 2010年8月全国分省市焦炭产量
  • 煤价仍有下调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