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昨天通报,截至2010年10月底,共查实各类外汇违规案件197起,累计涉案金额73.4亿美元,已立案和处罚违规案件178起,并通报了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601288)、东亚银行(中国)、德国北德意志州银行6家银行的9个分支机构外汇业务违规。
从2010年2月份开始,外管局在部分外汇业务量较大的省份组织开展了应对和打击“热钱”专项行动,加强对无真实贸易或投资背景违规跨境流动资金的打击。外管局表示,尚未发现境外“热钱”有组织、大规模流入境内。违规流入的“热钱”多采取“蚂蚁搬家”方式,呈现多点式、渗透的特点。同时外管局表示,“热钱”违规流入的主要渠道集中在传统的贸易和投资领域,包括贸易、服务、外商直接投资、银行和个人等。
在外管局昨天公布的9家银行分支机构中,就有个别商业银行存在未能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或对结汇资金用途未做核实、或违规结汇。外管局表示,将分期按照主体类型对查处的外汇违规案件进行通报。
对于有分支机构被查出违规,中国银行昨天称,公司已经迅速查实,立即整改,并按有关规定对两家分支机构和经办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第一创业证券分析师王皓宇认为,目前央行虽尽力避免如2007年那样升值导致热钱涌入,但在人民币升值预期和央行加息的影响下,外部资本持续一定数量和时期的流入是可以预见的,整体上流动性会较为宽松。
部分违规案例
2009年5月7日和8日,中国银行西宁古城台支行为某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资本金结汇8530万港币和2820万港币,结汇资金用于资本投资,超出该公司经营范围。
2008年2月1日,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为香港某居民办理结汇1100万港元,用于购买非居住用房,违反国家关于境外个人因生活需要可在境内购买自住商品房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