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56号令发布,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主任林日华说,作为中国距东盟最近的保税港区和中国西部沿海唯一的保税港区,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实行特殊的管理体制。《办法》明确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统一负责保税港区相关行政管理工作,并负责协调和配合口岸、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港口、工商、环保、税务、外汇、公安等有关管理部门在保税港区的行政管理工作。经有关部门批准,管委会可以设立、调整相关行政管理机构,并赋予其相应的管理职责。
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的广西钦州保税港区,是全国最大的保税港区之一。钦州保税港区一期25平方公里已经全面建成并通过国务院联合验收组验收,即将封关运营。
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王乃学说,保税港区管理方式不同于其他区域,为创造手续最简便、进出最快捷、服务最高效的通关模式,《办法》规定: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管委会组织协调驻保税港区的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等单位建立保税港区口岸联合监管协调机制,协调各监管部门对保税港区的监管工作,创新口岸监管制度,提高通关效率;《办法》还对建立联合查验机制进行了规定:建立联合查验机制,对需要查验的进出货物、船舶、人员,由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等部门根据需要进行查验。(来源: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