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3日公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0年第247次会议于2010年12月13日召开,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申请获通过。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0月份曾发布公告称,拟将配股所募集资金将由计划不超过120亿元调整到不超过107亿元。
根据此前方案,武钢股份配股所募集的资金拟投入下述三个项目:向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收购部分主业相关资产项目、向武汉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坐落于鄂城区新庙工业园的球团生产设施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武钢股份表示,公司配股材料申报后,根据国家发改委的审核建议,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决定,向武汉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坐落于鄂城区新庙工业园的球团生产设施不作为配股募集资金投向,该项目原计划使用配股募集资金12.16亿元。由此,公司决定对本次配股募集资金计划进行调减。(中国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