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辽宁省锦州市卷帘机等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农办机[2010]41号文件精神,市农机监理所制定“三举措”,努力提高全市安全生产水平。
一是积极争取支持,营造良好监管氛围。在农业部办公厅公布《关于做好卷帘机等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后,市农机监理所迅速学习贯彻通知精神,将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研究拟定工作方案,并同财政、安监以及市局相关部门沟通,积极争取各部门对设施农业管理的支持,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是认真安排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市农机监理所要求各县(市)区所的监理人员,走乡、进村、入户进行调研,对所辖地区的大棚、花窖等设施农业装备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为下一步安全监管提供科学的依据。
三是全力做好宣传,增强农户的安全意识。市农机监理所决定一方面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设施农业装备的安全生产知识;另一方面,向广大农户印发关于设施农业装备的安全宣传单、安全警示标语,以及《告知农户的一封信》,使农户时刻紧蹦“安全”这根弦,实现“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
(来源:辽宁省农机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