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公告称,公司拟与珠海市政府、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珠海煤炭储运中心合作框架协议》,合资公司的股权结构为:神华集团占股比40%、粤电集团占股比30%、珠海港占股比30%。目的为加快深入推进向港口物流业转型的步伐,构建完善的企业和地方煤炭高效运输体系。
在珠海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神华集团、粤电集团、珠海港三方股东将出资组建“合资公司”,在珠海市高栏港南水作业区大突堤内北侧共同投资开发、建设和经营煤炭码头及配套堆场。该项目计划总投资约40亿元人民币,规划建设10万吨级煤炭卸船泊位2个(结构按15万吨级)、1至5万吨级煤炭装船泊位若干个,年吞吐能力达4000万吨以上,并配套建设大容量堆场和铁路作业线等专业设施。
为保证合作有序开展,各方在签署框架协议后,立即着手设立项目筹建办公室和项目筹建指导委员会。项目筹建办公室预算前期工作费用1000万元,由股东各方按股比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向项目筹建办公室所设立的账户注入,主要用于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公告称,此次协议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的影响有待项目进一步论证分析。
此外,公司还预计2010年全年净利润为1.7亿-2.18亿元,同比增长7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