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报道,“大同市违法用地情况在全国排名靠前,尽管已经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查处,但还有一定差距。受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委托,我代表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郑重地向你们提出严厉批评。”
隔桌相望,1月5日16时,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局长李永杰与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政府市长耿彦波进行了一场气氛严肃的“面对面”的土地督察,就大同市土地违法严重问题进行约谈。
“未能切实做到守土有责,我深感愧疚,我将深刻吸取四方面的主要教训。”耿彦波说。记者注意到,他手里拿的是手写稿。据悉,这是他在早先准备好的稿件基础上,连夜改写的。
“比前一稿深刻得多,希望给我们也留一份。”李永杰说。
根据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联合颁布的第15号令,2010年起,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年度内本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15%以上的,追究县级以上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领导人员领导责任,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直至撤职处分。
2010年12月,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在京约谈12个市县长并向媒体公开,社会反映强烈。在此基础上,国家土地总督察委托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约谈本地区纳入启动问题范围、月平均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排序靠前的1个市或县。2009年执法检查显示,大同新增建设用地375宗,违法用地179宗,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月平均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在同类地区中排在前列,按标准被约谈。
“最重要的教训就是,地方政府要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更要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要防止实体内容违法,也要防止程序违法;要保护耕地,也要保障发展,而保护耕地是前提。只能在保护耕地前提下谋发展,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基础上讲发展。”耿彦波说。
作为国家土地总督察委托的约谈,李永杰的表述是严厉的:“土地管理成效直接关系到中央宏观调控政策落实,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在土地问题上,是否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是否依法依规用地,是衡量地方党委政府是否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是否真正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严肃政治问题。”
“对于被约谈,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们也深受教育。”参加约谈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韩和平说,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要改变产业单一格局,再造新山西,必将会涉及土地问题,底线是处理好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的关系。“犯错误不可怕,但同样的错误不允许犯第二次。”
据耿彦波介绍,在山西省经济排名中,作为典型资源型城市的大同目前已从当年的“老二”跌至第八。
李永杰深有感触地说:“大同发展任务很重。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以来,由于严重依赖煤炭经济,大同乃至山西在经历阵痛。耕地保护任务艰巨,建设用地指标不够,各种侵占农民土地的利益驱动又非常强烈。我们理解你们承受的各种压力。要从节约集约用地上做文章,有限的用地增量指标要把重点项目、民生项目保住。但红线不能碰,地根不能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