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应大部分用于出租

 http://www.lgmi.com    发表日期:2011-1-18 9:34:29  兰格钢铁

2010年12月27日,上海,一串粉红色的气球被电线束缚在半空中,背后是林立的高楼。

由于房价过高,影响不少人才选择上海。刘行喆 早报资料

  市政协委员夏斯德建议,应该以公共租赁房建设为主导,加快解决市民保障性住房问题。民建上海市委在提交的提案中,也建议已经建造而尚未出售和即将继续建造的保障性住房,应大部分用于出租。

  经适房是以政府建造和出售住房来解决住房保障问题。这种方式虽然政府投资少、周期短、见效快且能解决一部分住房问题,但需要首付款,使得最需要解决住房问题的双困家庭(经济困难、住房困难)被拒之门外。

  对此,夏斯德委员认为,经适房属于保障性住房政策,目标是要解决“居者有其所”的问题。但是,经适房以产权的方式廉价出售给中低收入家庭,没有脱离“住房是商品”的思维定势,实际解决的是投资问题。经适房5年后可以上市获利,转售后的经适房成了商品房,就失去了经适房应有的滚动调节、循环利用的功能。当前解决住房问题的主要矛盾应是双困家庭,这些家庭面广、量大,急需解决住房问题。

  夏斯德委员认为,以公共租赁房建设为主导,加快解决市民保障性住房问题。公共租赁房归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承租者能承受的价格向住户出租。其优势是覆盖面广、灵活性强、公平性更好、效率更高。

  他建议,减少或停止建设经适房,将正在建设的经适房改为公共租赁房,同时扩大公共租赁房的建设规模,以满足不同层次的保障性住房的需求。因为,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范畴可以扩大,具有很强的包容性,既可以满足包括中低收入家庭、新毕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夹心层”乃至引进人才的阶段性住房需求,又可以采取政府保障性补贴的方式,减少租金,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或双困家庭的住房问题。

  对于一些双困家庭,尤其是长期低保户,支付公共租赁房的租金也十分困难,夏斯德委员认为可以采取政府补贴或免租金的方式,减轻其负担,以切实解决“居者有其所”的基本住房问题。

  此外,为促进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夏斯德委员建议采用多元化投资的方式。同时,建议设立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专业机构。(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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