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措施,促进天津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天津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六条”)。
在“新六条”的具体内容中,对商品房销售的监管和土地增值税征收的规定引起了市场关注及热议。而在“新六条”中,业内人士从中读到最多的是政府对于监管商品房市场健康发展的决心和对于保障房建设的支持力度。
规范商品房销售为调控重点
此次天津楼市调控政策中最大的亮点在于商品房销售等环节的管理和监控。“新六条”中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时,销售方案中须填报每套房屋的销售价格;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后,一次性在销售现场公开全部房源及每套房屋销售价格,并在天津市房地产综合信息网上进行公示;房地产开发企业如上调销售价格,需经市房地产市场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在销售现场和天津市房地产综合信息网上重新进行公示。
而对于加大商品房销售环节的监管,将防止部分开发商的捂盘惜售行为,促进楼市供需更加平衡。因此,此项举措的出台将是从政策层面规范开发商的实际操作,引导楼市健康发展。而对于“对新建商品房价格实时监控”的举措,有专家认为,如果没有强硬的措施予以配合,此项举措很难发挥实际效果。同时,关于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暂停销售这一条规定的出台将使得市场价格更加透明化。
在新建商品房价格实时监控方面,一般认为,虽然一直都有一定的措施来对商品房价格进行监控,但是监控的目的是为了抑制开发商撤销、欠贷等不法行为。尤其是一直以来,开发商在调整价格的同时总是涉及一些暗箱操作,使得区域房地产价格变化波动较快。因此对于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暂停销售,这一条的政策出台将使得市场价格更加透明化。
同时,“新六条”中规定了严格控制酒店型公寓规模,要求酒店型公寓的建设规模占开发项目中商业金融业的总建设规模比例不得超过30%。此规定被业内人士认为是对此前商品房限购的补充。近年来,天津的酒店型公寓供应量很大,市场很火。对于此类产品,户型小、总价低等优势吸引了众多投资者的眼球。而新政策的出台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抑制投资需求。
保障房值得期待
“新六条”中规定保障性住房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市场人士认为,这是大势所趋。在未来,保障性住房的资金来源会越来越广。而“新六条”的出台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要调整房地产市场的供需结构,将单一以商品房市场为主转向保障房、商品房双管齐下,全面发展。
可以说天津楼市“新六条”中关于保障房的政策是国家整体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延续和落地。其中以“对保障性住房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体现最为明显。从政策引导的层面促进保障房体系的建设,调整楼市供给结构是此次政策主要的核心目的。目前天津的保障性住房都是由天房等一些大型国企开发商所投资兴建的,保障性住房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规定的出台将会使得一些有实力的房地产企业加入,吸引更多的资金和品牌企业进入保障房领域的建设。
“2011年,保障房建设力度会进一步加大,让更多百姓的安居梦想变成现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预测。2010年底,除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将逐步建立符合国情的保障性住房体系和商品房体系外,有关部门的年度工作会议也都围绕保障性住房建设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措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向各地发出《关于报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的通知》,明确提出2011年计划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是1000万套,这相比2010年新增420万套,且公共租赁房将占主要部分。同时,还将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的监管力度。
在刚刚过去的2010年,天津增加了保障性住房的供应量,全年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650万平方米、8.5万套,占全市住宅建设量的30%以上,为7.5万户低收入家庭发放租房补贴,进一步扩大了住房保障覆盖面。“十二五”期间,天津将新建40万套保障性住房,比“十一五”时期增长20%,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全面完成“城中村”改造任务。
作为“十二五”的开局之年,2011年,天津将全面实施“建设三种住房、发放三种补贴”规划,扩大住房保障政策覆盖面。全年将新建保障性住房1200万平方米、19万套,向8.5万户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房补贴,更好地满足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城市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