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从武汉新港管委会获悉,新港内的岸线资源将采取政府统筹的开发模式,使用权只租不售,避免稀缺的岸线资源出现“诸侯割据”的零散局面。
由原武汉港和鄂州、黄冈、咸宁部分港区组成的武汉新港,规划港口岸线长548.2公里,港区及腹地面积达9300平方公里。
据了解,武汉下游的江苏南京,过去在招商引资发展临江经济时,将有限的长江岸线资源“卖”给了一些小公司自建小码头,导致一批已建成的小码头利用效率不高。
据武汉新港管委会负责人介绍,正探索组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新港岸线经营管理公司,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对整理后的岸线资源进行经营开发。新港管委会将对辖区岸线统一规划、整理和管理,并进行基础设施建设。
目前,武汉新港管委会正在研究制订岸线资源管理的相关政策,经营企业租赁使用港区岸线资源,其租赁费的收费标准将与企业的投资规模挂钩,对实力强的大企业进港经营给予更多优惠。
来源:中国水运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