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少中国人来说,见识澳大利亚对外国投资的安全审查制度,是从2009年中国铝业(601600)公司斥巨资收购力拓股份失败案开始的。
这笔并购交易从一开始就在澳大利亚国内面临不小的政治压力,而其最终失败,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澳大利亚不断延长对该交易的审查期限,使中铝丧失了最好的收购时机。
澳大利亚对外资的安全审查始于上世纪70年代初,主要涉及矿产、金融、媒体等敏感领域;任何购买澳大利亚企业股份比例超过15%以及收购资产在5000万澳元(约合457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收购交易都须申报;负责审查的则是澳大利亚财政部下属的投资审查委员会。
与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不同的是,该委员会只有建议权,外资投资项目的批准权在澳大利亚财政部长手中。和美国相似的是,澳大利亚也对外国国有企业以及主权基金的收购行为采取了严格限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