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工14日晚公告,公司收购的资产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100%、渤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100%、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100%和青岛北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94.85%股权已办理股权过户手续,相应股权持有人变更为中国重工。
2011年1月31日,中国证监会核准中国重工发行股份购买上述资产。中国重工拟以每股6.93元的价格向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下称中船重工集团)、大连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等各方发行25.16亿股,购买上述资产,目标资产成交金额为174.38亿元。
为了增强中国船舶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中国重工的大股东中船重工集团拟通过积极的资本运作为“创建国际一流船舶集团”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增加动力。为了把上市公司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船舶制造企业,实现民船业务整体上市,中船重工集团决定通过本次交易将其控制的优质船舶业务资产注入上市公司。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国重工的主营业务将贯穿整个船舶行业(含海洋工程)的产业链,形成船舶制造、船舶修理及改装、舰船装备、海洋工程和能源交通装备及其他五大业务板块,成为我国规模最大的造修船及海洋工程制造企业之一。
东方证券表示,此次注入真正实现军民融合,公司未来将在海洋经济大发展和中国海军大发展中直接收益。
为进一步解决同业竞争,中船重工集团还承诺,在三年内将武昌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天津新港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公司资产以及2家合资公司股权注入上市公司。(财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