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暂未探讨上调存量房贷利率 若上调或加大断供风险
|
http://www.lgmi.com 发表日期:2011-2-18 9:20:01
兰格钢铁 |
在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为保经济增长,存量房贷利率曾被大幅下浮,如今时过境迁,想再上调却遭遇“法律障碍”。有消息称,决策部门近期曾召集几大国有商业银行,商讨上调房价上涨过快地区第二套以上(含二套)存量房贷利率的可能性。业界专家认为,虽然消息未被证实,但也并不是空穴来风,不过,上调存量房贷落实难度很大。
背景:从保增长到紧信贷
2008年10月,在金融危机背景下,监管层为保经济增长,决定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基准利率的0.7倍,并首先在首套房新增房贷上实施,随后七折优惠逐步扩展到存量房贷。
操作上,有的银行采取系统直接下调方式,无需再签新协议;有的银行则要求客户补充签署一个新协议。
随着2011年货币政策由适度宽松回归稳健,市场进入加息通道,房贷政策日益紧缩,优惠利率或将不复存在。
另一方面,动存量房贷的念头,源于决策层对目前银行房贷杠杆化的忧虑。就在前日,银监会下发的一份最新通知再次强调,对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热点城市,当地银监局要主动开展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防止出现“次级房贷”,避免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投资投机领域。
广东监管部门:未收到相关文件
记者昨日就此征询广东监管部门人士,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要动存量房贷利率,那是“举措很大”的事情,广东到目前为止没有收到任何这方面的文件,没有接受相关的问询,也还没有探讨过要动存量房贷利率。
“利率是贷款合同最重要的一个条款,你给优惠时,借款人当然很积极来办理,你要重新上调,借款人肯定不会配合”,存量二套房贷利率或将上调的消息传出后,在业界引起了广泛讨论,一位股份制银行的分行行长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表示。他认为,如果要上调存量房贷利率,借款人不配合将导致操作难度很大,“基准利率可以调整,但折扣是合同约定的”。
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该传闻的出现可能与国家正在执行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而银行在利率上调后也能获得更大的商业收益,“这意味着监管层和银行都有上调的主观意愿”。
影响:或加大断供风险
湖南海天律师事务所肖红波律师分析认为,上调存量房贷合同的利率涉及到更改原有合同的核心条款,即使在合同中有“银行可作单方面调整”的保留条款,但合理性也还会受到质疑,“欠缺合同精神”。
中介人士黄倩如则透露,“如果合同中有约定优惠年限,年限到了,银行要作调整,借款人无话可说”,“如果年限没到或根本就没有约定年限,银行应该不会擅自作出调整。”黄倩如还指出,如果真的落地,银行可能面临断供风险加大的情况。
记者算了一笔账,若是20年期100万元等额本息还款,按照7折利率和1.1倍利率,每月还款额分别为6391.45元、7909.82元,两者相差1518.37元。如果上调至1.2倍利率,每月还款的差额将达1923元,增幅惊人。
郭田勇认为,如果对存量二套房贷利率进行调整,一些拥有二套或以上房屋的业主就会因为持有成本增加而将房源放到市场上出售,对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将有巨大影响。(广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