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山东省济南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济南市高度重视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截至2010年底,全市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46个,涉及住户19562户,总建筑面积240.07万平方米,超额完成了山东省下达的节能改造任务。
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16家新闻单位的30余名记者先后到济南市正大城市花园小区、历山东路3号院、老屯铁路职工宿舍小区和山东省建筑科学院宿舍区等单位进行现场采访。记者们欣喜地看到,经过节能改造,一座座建筑整洁清新,小区面貌焕然一新。
小区住户们都高兴地说:“省、市城建部门积极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顺民意,得人心,让我们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这项工作带来的好处,同时感受到了政府的关怀。”
一位住在顶楼的业主说:“经过节能改造,我再也不用为雨天漏水、晴天暴晒而烦恼了。室内冬暖夏凉,电费也节省了许多。”有些小区业主们自发组织起来,向城建部门赠送锦旗以表达感激之情。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10年底,济南市总竣工建筑面积约1.3亿平方米,其中1990年以后建成的居住建筑占80%以上。老住宅内冬冷夏热,采暖和空调能耗很高,若进行节能改造,具有很大的经济价值。济南市冬季采暖期长,耗煤量大,如果把全市需要改造的2700万平方米集中供暖的居住建筑(1990年~2005年建造)全部进行节能改造,每年可节省标煤60.5万吨,可减少二氧化碳和二氧化硫排放162万吨。因此,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不仅能增强建筑的居住舒适性、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而且对促进能源节约与合理利用、建设节约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将按照山东省政府的要求,积极行动,加大力度,把这项节能减排、利国利民的工作做好。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按照“试点先行,示范引导,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原则,首先在全市开展了既有居住建筑基本信息调查工作,完成了2.4万栋楼的信息普查任务,确定了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目标。为了加快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与济南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下达我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的通知》,将任务分解到基层。同时,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还研究起草了《济南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实施方案》,并经济南市政府批准发布。《济南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实施方案》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优惠政策、改造原则、改造技术、资金来源、项目核准办理程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据悉,济南市将制定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配套补助政策,对于进行节能改造的项目,在中央财政每平方米奖励45元的基础上,济南市再给予每平方米40元的补助。在企业及单位自筹、受益居民自投的基础上,济南市还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筹措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资金,保障节能改造资金需要。
在节能改造过程中,出现了小区业主怕麻烦、担心施工不安全、不愿意配合改造等问题。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向小区业主讲清节能改造流程,说明节能改造的好处,最终得到了广大业主的支持。
为了确保节能改造工程的质量和施工安全,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采用招投标的方式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并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对工程所需建筑材料、保温材料、相关设备等严格进行检验,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等坚决清退出场,切实把好施工材料质量关。
在济南市完成的240.07万平方米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中,有原产权单位组织改造的,有开发商组织改造的,有小区物业公司组织改造的,有供热企业组织改造的,还有小区业主委员会组织改造的,都保质保量地完成了改造任务。凡是经过节能改造的住宅楼,业主普遍反映良好。业主们称,经过节能改造,室内比以前暖和了,窗户隔音效果好了,空调也缩短了开启时间。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济南市既有居住建筑数量大,而且大部分是非节能建筑,节能改造任务艰巨,必须坚定信心,有计划、按步骤推进。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将按照国家、山东省相关部门的统一部署,通过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监督管理,完善体制,以点带面,由易到难,由居住建筑到公共建筑,逐步实施节能改造,努力开创全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新局面,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