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律师起诉天价高速 0.6元每公里另收过桥费

 http://www.lgmi.com    发表日期:2011-2-28 9:26:36  兰格钢铁
    去年11月9日,省级高速黄(龙)渭(南)线渭南——蒲城高速公路通车。然而,就在开通当月底,有网友发出感慨,“渭蒲高速高昂的通行费使老百姓难以接受。”

    12月8日,渭蒲高速开通刚一个月,西安一名律师就以超标准收取通行费等为由,将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起诉至碑林区法院。2月14日,案件已开庭审理。

    律师认为:超标收通行费违法

    渭蒲高速公路全长54.236公里,总投资36.788亿元。起于华县赤水镇,与连霍高速相连,穿越华县、临渭、蒲城三县(区),跨越西禹高速,止于蒲城县东转弯村。

    去年11月24日,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律师段万金从韩城家中前往蒲城办事,“我是自驾车从渭南北收费站上渭蒲高速,至渭南西收费站下高速。到收费站时,收费员告知我车辆通行费是30元,我以为自己听错了,确认之后非常诧异。”问收费员为什么收这么高的通行费,“收费员告知,渭河大桥投资巨大,所以收得高。不得已,我交纳了30元的通行费。”

    “每公里五座以下为0.6元,这已经是天价了,就这还不行,通过渭河大桥还得加收10元钱的桥梁通行费,我不知道全国有多少高速路在收取每公里的通行费之后还要额外收取桥梁通行费?”

    段万金在博客中质疑。

    针对渭蒲高速,有网友发帖称,“的确很贵,我们从渭南东入口上的,到蒲城出口是45元,说是中间一座桥,加收10元。狂晕!”

    去年12月,段万金向碑林区法院提起诉讼,被告是省高速集团,“请求被告退还原告车辆通行费15元,并判令被告向原告提供合法的收费票据。”

    段万金认为,省高速集团超过规定标准收取通行费已经违法,出具的票据因没有加盖省高速集团公章同样违法。

    省高速集团:收费标准有据

    2月14日,碑林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省高速集团答辩称,渭蒲高速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是严格依照价格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听证,并经省政府审查批准向社会公示的。去年11月24日,段万金驾车自渭南北收费站驶入,至渭南西收费站驶出,全程共35.589公里,按照规定,一型车每公里0.6元计费,另加收10元/车特大长桥隧道通行费,应收通行费30元,并未超出规定的标准。其次,给段万金提供的通行费票据,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2月19日上午,在收费站外,记者询问几位渭南市民,多认为通行费偏高。“我走过一次,太贵,走不起。”

    渭南北收费站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经过渭蒲高速的车辆确实比较少,他认为造成这一情况的原因主要是高速路并未完全贯通。随着日后蒲城至清涧的高速修建,以及向南延伸至蓝田玉山镇,与沪陕高速接通,车辆一定会大幅增加。但他并未否认通行费带来的影响,“也有司机反映费用高这个问题。”(华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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