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美国、巴西、加拿大和日本等主要飞机制造者官方25日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经合组织)巴黎总部签署了民用飞机出口信贷协议,以统一支持民用飞机出口的融资条件。
新协议旨在根据新的市场实际情况调整民用飞机官方出口信贷规则,以维持民用航空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和出口信贷规则透明度。新协议将从整体上提高飞机出口信贷担保费率的最低标准,以缩小与市场的利差,并为飞机生产者提供的直接贷款设立更为均衡的规则,以更好地支持航空业应对出口风险。
新协议统一了大型飞机和支线飞机出口信贷的形式、条件和程序,针对所有类型飞机建立起风险分类体系,统一了风险担保标准,还为协议实施前订购的飞机设立了过渡期,以便能按现有融资条件支持以前接收的订单。
主要飞机制造者曾签署官方支持出口信贷安排相关协议,这一协议1978年生效,在多边贸易体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986年,涉及飞机出口补贴机制的民营航空出口信贷谅解书被纳入这一协议框架,并于2007年进行了修订。
(来源: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