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罗生门”时间。房产税、限购令……“最严调控”举措引发的一系列问题成为全国“两会”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焦点。相比依然高企的房价本身,代表委员们更加关心楼市调控的方式以及效果。
调控能否调低房价?
限购、限贷等政策的综合调控之下,房价能否应声下调?
全国政协委员、河南台兴房产有限公司董事长王超斌认为难度不小,“实际需求其实并没有减少,只是被压制了。出于成本的考虑还有对政策调整的预期,以及对需求的判断,开发企业不一定就会大幅度调整房价。不仅如此,一旦限购取消,难保市场不会出现报复性的反弹。”
全国政协委员、广州星河湾地产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黄文仔近日则称,调控压力很大,北京、上海等城市今年成交量至少会下滑60%,“卖不出去,肯定要降价”。黄文仔预测,希望今年楼市“回落20%”。
从开发商角度,王超斌建议,开发商需要缴纳人防费、环境评估费、蓝图审查费等50余项费用,涉及到约25个政府部门,总体费用占到开发成本的33%,因此控制房价应取消部分行政性费用。
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政府参事室主任宋林飞也认为,中国各地房地产市场税费确实名目繁多,有些地方竟然达到60种。不过,一方面要为企业减负,但也要“严格控制开发商将一些不合理的费用全部打入房价成本,由消费者买单”。
限购会否误伤刚需?
在各地加速落地的楼市调控“国八条”细则中,限购、限贷被视作威力最大的两记杀手锏。而对于这一限制消费需求的政策,业界也素有异议。争议的焦点之一,是打击面过广。
王超斌就认为,限制二套房贷打击投资、投机可以理解,但首套房的优惠取消却加大了普通人的购房成本。对于限购令,王超斌认为这是“在大城市筑起了一道篱笆墙,把许多有正常购房需求的外来人员挡在了外边”。
王超斌还举例称,有人在北京工作了三四年,但因为拿不出五年的纳税凭证就不能买房,人家给北京作出贡献,不让人家买房没道理。
对于改善型需求,王超斌认为限购令同样存在“误伤”,“如果有人有两套住房,想把其中一套置换成一套更大的,目前来看,他再买第三套房就会被限制,这种情况就会影响到他正常的改善型需求。”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李庆云说,由于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化起步很晚,人多房少,市场房源存量不足的问题会长期存在,所以限购政策应该有一个中长期的计划。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主任李稻葵是“限购令”的拥护者之一。在李稻葵看来,“限购”是常规调控手段失效的情况下所能采取的最后一剂药,在目前地产价格持续攀高的形势下,“限购”就像给高烧病人的一剂退烧针,“有其副作用,但无疑是必需的”。
房产税用途应明确?
上海、重庆两地房产税改革试点已启动一月有余,重庆已有近15万元税款入库,上海也已认定133套应税住房,但关于房产税开征的合法性以及用途的讨论仍在继续。
全国政协委员、青岛市副市长王修林提交给政协的提案中称,国务院授权上海、重庆制定房产税征收细则,不仅违背了《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也违背了《立法法》。
王修林称,中国税收法定主义的原则已经确定,任何税收的开征、听证以及减免,必须先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根据《立法法》,被授权机关不得将该项权力转手给他机关的规定,地方政府也不能通过国务院转授权方式获得税收立法权。
王修林建议,国务院应尽快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对其中“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房产免征房产税”的规定进行修订,避免法规之间的冲突抵触。同时,他还建议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尽快作出正式决定并直接授权地方政府试点。
全国政协委员、河南弘昌集团董事长陈世强则强调应该明确房产税的用途。“增加财政收入容易,增加财政支出往往是件难事。”陈世强说,之前收取土地出让金时就曾明确规定,要拿出一定的比例用于住房保障建设,可执行的效果并不令人满意,“不能把房产税简单地纳入预算,变成行政支出或是转作他用,应该明确这部分税收用于住房保障的属性。”
不少代表委员则关注房产税的效果。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说,开征房产税的主要用意其实并不在降低房价。几十年城市化下来,中心城区的房价一定是总体上扬的,房产税本身无法改变房价上涨趋势。房产税的意义在于,在中国建立起一个不动产税的框架,形成比较合理的、成型的地方税体系,为分税制改革配套。房产税可以为地方政府开拓新税源,这对于解决“土地财政”有作用。
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经济学院房地产经济研究所名誉所长郭松海也认为,房产税对抑制投资与投机是有一定限度的。“富人付出1%~2%税率的房产税,远低于房价上涨的增长率,对有钱炒房的投机者而言,房产税只是拔去其九牛一毛。”
黄文仔表示,在新一轮调控中,房产税对于楼市的调控影响不大,因为税率太低。
李庆云说,想让房产税对调控房价起作用,需要将征税范围扩大到存量住房,对一套房免征,对多套房制定梯度的征税标准。
房产税之外,郭松海还建议开征“房产空置税”。
“目前我国部分大城市住房空置率已接近或超过国际警戒线。房屋空置浪费了稀缺的土地资源,造成资源享有的不公平,征收房产空置税十分必要。”郭松海说。
郭松海表示,房产空置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应区分为两种情况:“开发商如果为追求利润最大化,捂盘惜售,故意扭曲市场供需状况造成空置的增加,对这种操纵市场的行为,应征收房产空置税。而长期拥有闲置房屋的业主,其消费行为产生外部负效应,为此应付出相应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