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3月3日发布的新闻稿表示,香港高等法院已更改对国美前主席黄光裕的妻子杜鹃作出的临时强制令。不过,法院冻结黄光裕名下16.55亿港元资产的强制令仍未解除。
2009年8月,香港证监会对黄光裕和杜鹃二人展开法律程序,指二人从事市场失当行为。其时,香港高等法院发出临时强制令,冻结黄光裕、杜鹃及两家公司的相关资产,涉及金额达16.55亿港元。
香港证监会指,黄光裕及杜鹃策划国美电器在2008年1月及2月进行股份回购,目的是以国美电器的公司资金购买本来由黄持有的股份,使黄获得款项偿还一笔24亿的私人贷款。
香港证监会指上述股份回购行为对国美电器的财政状况造成负面影响,也不符合国美电器及其股东的最佳利益。
香港证监会3日表示,基于耀冠控股有限公司(下称耀冠控股,ShinningCrownHoldingsInc)及光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光辉集团,ShineGroupLtd)向法院作出承诺,证监会同意法院解除向杜发出的临时强制令。耀冠控股以及光辉集团均由黄光裕、杜鹃100%控股。
根据两家公司承诺,若法院日后颁令杜鹃支付赔偿,上述两家公司确保依照法官的临时强制令,向法庭交出的国美电器股份证明书所涉及的16.55亿港元,亦能不可撤回地及无条件地用作履行杜鹃的赔偿责任。
去年8月,黄光裕因获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和单位行贿罪,获有期徒刑14年。杜鹃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本文来源:《新世纪》-财新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