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以宁:楼市限售当有先决条件

 http://www.lgmi.com    发表日期:2011-3-8 9:52:45  兰格钢铁
    6日,在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记者会上,全国政协常委、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名誉院长厉以宁对房价发表看法,认为应学新加坡“限售”经验,“买房一年之内就卖,要出到16%的税,第二年12%的税”进而让“再卖受限制”。(3月7日《广州日报》)

    “限售”的说法一出,引发很多争议,我认为“限售”本身有诸多可商榷之处,三个明晃晃的“先决条件”先要解决:

    一则整个市场需供给平衡,并且全社会要有个房价看稳或看跌的预期。但现状却是保障房供给乏力、商品房供给不足,“无房可住”、“无房可买”会令投机客对“高税负”坚持一贯的低看三分,反正,大不了将税收转至消费者或干脆笑看房价飘红我自岿然不动。

    二则,税基即房屋价值,需专业机构评估和技术参数核准。但目前机构阙如、技术欠缺,使得此番思路即便实行开来,各地也会差异巨大,也不一定对炒家起到多少作用。

    三则,政府需脱离卖地财政,财政收支透明。但目前地方政府靠土地财政吃饭的惯性依赖未改,加上不透明财政收支,地方政府极有可能“责任向下,财力向上”,并将新增财税流向未知的黑幕。(新京报)
文章编辑:【兰格钢铁网】www.lgmi.com
   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 厉以宁:楼市限售当有先决条件
  • 厉以宁:紧缩政策对当前通胀无效
  • 厉以宁
  • 厉以宁
  • 厉以宁谈"中原":河南潜在优势需转化为现实优势
  • 厉以宁:中原经济区应上升为国家战略
  • 厉以宁支招中国经济 抓三个方面 做三个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