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购令出台后短期内会对部分购房者产生影响。(资料片) 济南限购政策出台后,相关的执行细则一直是市民关注的焦点。日前,济南市城乡建设委、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贯彻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济建房字〔2011〕1号)(以下简称“限购细则”),就“济十条”发布实施后,购房者普遍关心的相关问题作出详细规定,这标志着济南市商品住房限购实施细则正式发布。 限购细则对许多人们关心的问题都进行了解答,包括“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的范围有多大,许多户口在济阳等城郊县(市)的居民在济南市限购政策发布后十分关心这个问题。而7日发布的细则中明确,济南所有县(市)区居民家庭都包含在内。 同时,对于公寓、房改房是否在限购范围内,也是许多人关心的问题,对此细则明确,已经网签的新建商品房、房改房和规划为居住用途的公寓,都在限购范围内。 “什么时候购买的房子在限购范围内?”细则对许多人关心的这一问题进行了解答,明确指出从2011年3月1日13时以后网签的执行限购细则,此前的不算在限购范围内。
解读1 购房前购房者要准备哪些材料? 需签承诺书,还要开具相关证明 违规办理网签不予备案
按照限购细则的要求,限购期间,购房人在济南市市区内申请购买商品住房,在填写《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时,需同时签一份承诺书,承诺本人已全面如实填报申报表中需要填报的内容,保证遵守济南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规定,并为虚假、不实申报行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另外还要开具相关证明。 限购细则规定,购房人申请购买新建商品住宅时,购房人所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为其办理家庭住房信息查询手续;查询家庭成员住房信息发现购房人不符合购房条件的,济南市房屋档案管理部门将不予出具《购房家庭住房情况证明》,开发企业不得办理合同网签手续。对违反相关规定办理网签的,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将不予进行网签合同备案,并向开发企业出具《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不予备案通知书》。 购买二手住宅时,则将由济南市房屋产权登记部门严格复核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的购房信息,对违反限购政策规定的,不予受理房屋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
解读2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范围有多大? 包含济南所有县(市)区居民家庭 济阳等地居民市区购房受政策限制
限购细则明确规定,“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拥有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长清、济阳、商河、平阴、章丘及济南高新区户籍的居民家庭,“家庭成员”是指居民家庭户口簿上载明的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 购房人为未成年人的,在填写《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时,户主及配偶姓名栏应填其父母信息,未成年子女姓名栏应填其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信息。 此外,细则规定,非同一居民家庭的两人以上共同购房,将按共同购房人分别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对待,应分别填写《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境外个人购房的,应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通知》(建房〔2010〕186号)规定执行。 按照济南市政府发布的调控政策规定,对在本市市区(包括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和济南高新区)内购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和非本市户籍家庭实行限购政策,而细则“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的限定则包含了城郊的所有县(市),那么,这种范围不一致该如何理解呢?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相关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限购的范围在市区内,指的是购买这个范围内的房子执行限购政策,城郊县(市)户籍居民家庭到这个范围内买房时,要受到限购政策限制,而到城郊县(市)范围内买房时,不受限购政策限制。“举个例子说,济阳户籍的家庭到济南市区买房,要根据限购令规定购房,最多只能购买两套,而如果是回到济阳县购房,则不受限购政策影响,可购买多套。”该负责人说。 解读3 什么样的房子在限购之列? 房改房、规划为居住用途的公寓都在限购范围
家庭拥有住房套数,以新购房时居民家庭在济南市市区已办理网上签约、房屋权属登记、房改购房手续的住房套数为准,其中新建商品房网签情况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数据为准,其他以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数据为准。 也就是说,家庭住房套数并不是仅仅指已取得房产证的住房,暂未取得房产证但已办理网签手续或者备案手续的住房均包括在内。限购细则还规定,购房申请人在一套住房中仅占部分份额的,按拥有1套住房计算。 针对此前不少购房者关心的公寓是否在限购之列的问题,限购细则也特别指出,规定中提到的“住房”,是指规划用途为住宅、居住公寓的房屋。
解读4 限购细则中限购时限咋认定? 2011年3月1日13时以后网签的执行限购
合同网签时间在2011年3月1日13时之前的,不受限购政策限制,该时间以后网签的一律执行限购细则要求办理。 记者了解到,从2月28日晚上10点起,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已经暂停了新建商品房网签,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也已经在3月1日下午暂停了二手房网签。
解读5 开发商要履行哪些义务? 要对购房者购房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限购细则加大了房地产开发商的审核义务和违规处罚力度。其中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在销售现场公示限购细则及限购政策说明供购房人查阅,并切实履行对购房家庭资料核验和购房资格初步审核等责任与义务。 对于网签信息有误或违反限购政策进行网签的,在接到房产登记管理部门《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不予备案通知书》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5个工作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备案整改或网签撤销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网签信息将自动失效,并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对未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或与购房人串通、提供虚假证明及信息的;未取得《购房家庭住房情况证明》与购房人签订买卖合同的;逾期不办理网签备案整改或撤销网签手续的;串通采用“阴阳合同”或滞后网签、逾期不办等行为规避限购政策的,一经查实,有关部门将暂停其商品住房预(销)售行为,将其违规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生活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