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强化领导管理,采取四条措施,确保全市在建工程外墙外保温施工质量及现场安全。
今年春天,安丘市住建局把在建工程外墙外保温施工质量及现场安全当做一件大事来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先后成立了由局长李永胜同志任组长,副书记王洪军同志任副组长,建工处、质监站、墙改办、设计院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对全市在建工程外墙外保温施工现场进行拉网式专项检查。
一是查资料。主要检查外墙外保温工程过程控制资料的收集整理情况。
二是查现场。主要检查现场外墙外保温体系施工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三是查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主要包括:山东省新型墙体材料认定证书、新型墙材、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应用备案登记证、外墙外保温系统检验报告等是否齐全;建设单位有关节能工程图审及变更重新报审情况;施工单位有关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制定、报审、实施情况;监理单位外墙外保温工程专项监理实施细则及旁站方案制定、实施情况等。
四是查原材料。对工程所用原材料进行现场抽样,并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对检查不合格的材料强制清除出施工现场,交由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对施工过程中不按相应规范、标准操作实施的项目责令限期停工整改;对存在工程质量、安全隐患的项目将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