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原则同意修订后的《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逐步把唐山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在《总体规划》确定的6918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要合理确定唐山中心城区与曹妃甸城区的功能定位。要加快公路、铁路、港口和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与周边地区交通运输条件。
规划提出,城市发展要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集约化道路,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强化工业、交通和建筑节能,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
此外,要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城市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和区位布局合理。
唐山市是河北省中心城市之一,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和港口城市。根据规划,到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控制在22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210平方公里以内。(21世纪经济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