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3月24日)晚间,*ST钒钛发布公告,深圳交易所日前撤消了公司股票的“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将从“*ST钒钛”变更为“攀钢钒钛”。在3月25日停牌一日后,3月28日,攀钢钒钛将恢复正常交易,股票涨幅从5%恢复为10%。
资料显示,由于2008年、2009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2010年4月28日深交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变更为“*ST钒钛”。
2010年,公司实现扭亏为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46亿元。至此,根据有关规定,攀钢钒钛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特别处理的情形已消除。
值得注意的是,昨日公司同时发布公告称,国务院国资委日前已经下发《关于鞍钢集团公司资产置换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1]205号),同意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将持有的鞍钢集团鞍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鞍钢集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和鞍钢集团投资(澳大利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与本公司持有的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等15家企业股权及相关资产进行置换。
目前,公司的相关重组事宜正在顺利推进,3月31日公司将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重组方案。(来源:成都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