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二手船”买卖有了公共交易平台。该地区首家船舶交易中心———厦门船舶交易服务中心31日挂牌成立。据悉,买卖的“二手船”未经船舶交易服务中心鉴证,无法办理新的营运证照。
据了解,国家交通运输部去年下发通知,为加强船舶交易管理,规范交易经营行为,国际航行船舶,港澳航线船舶,国内航行油船(包括沥青船)、化学品船、液化气船,100总吨以上内河普通货船200总吨以上沿海普通货船,50客位以上的国内航行客船等船舶交易,都应在船舶交易中心进行。
厦门船舶交易服务中心于今年初,被交通运输部列入第二批船舶交易服务机构。该中心由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旗下的信息子集团———厦门市信息投资有限公司独资成立。挂牌后,交易服务中心即日起为船舶卖买方提供中国籍船舶交易鉴证、船舶评估、船舶融资及相关经纪服务,并设968610热线平台,鉴证费用在千分之三左右。中心还承诺在1个工作日内对《船舶交易委托合同》进行审核,现有10多单业务正在进行接洽中。
据悉,全国共有12家获批的船舶交易服务机构。福建有两家,另一家是福州的八方船舶交易中心。
(厦门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