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利浦电子中国公司上周通过大宗交易减持TCL集团近1.55亿股,均价为4.16元,加上3月初通过二级市场减持TCL集团股票800万股,飞利浦已全数减持其所持有的TCL集团股份。
TCL称,此次减持与飞利浦集团全球投资策略相关,不会影响到TCL业务上继续与飞利浦进行合作。
TCL集团一日被抛1.55亿股
3月30日,15笔关于TCL集团的大宗交易几乎全部占据了当日大宗交易披露榜单,卖方全部出自中信证券上海沪闵路营业部,一天之内累计卖出近1.55亿股,减持套现金额超过6.44亿元,占TCL集团总股本的3.66%。值得注意的是,抛售价格仅4.16元,比当日TCL集团的4.66元的收盘价低了10.73%。
而15个TCL集团的买方分散在北京、深圳和上海的11个证券营业部以及4个机构专用席位。其中,最大一笔买入来自于国泰君安深圳益田路营业部,买入4000万股,涉及金额1.6640亿元。
由于只有第一大股东惠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第二大股东飞利浦电子中国公司的持股数量超过1.55亿股,当时业内甚至猜测,是否大股东为套现急于低价抛售股票。
飞利浦淡出消费电子业务
TCL集团随后发出公告称,3月30日,公司股东飞利浦电子中国公司(下称“PECBV”)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1.5486亿股,均价为4.16元,加上PECBV曾于3月初通过二级市场减持TCL集团股票800万股,目前PECBV已全数减持所持有的TCL集团股份。并非市场所猜测的大股东抛售公司股份。
TCL强调称,根据飞利浦集团关于在全球范围内审慎从事非核心业务相关投资的政策,飞利浦集团总部决定在中国减持其通过PECBV持有的TCL集团的股份,“此次减持仅与飞利浦集团的全球投资策略相关,将不会影响到飞利浦未来在业务上继续与TCL进行合作。”
近年来,飞利浦一直在走转型之路,在强化医疗健康和照明业务的同时,逐步弱化淡出消费电子业务,在相继出售其芯片业务、移动电话业务、半导体业务、液晶面板业务后,又于2010年出售其中国电视机业务,本次出售TCL股票是其在投资领域继续实施业务战略转型的体现。
TCL集团表示,飞利浦作为TCL集团的合作伙伴,对公司过往业务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的作用,此次出售股份不会影响双方未来的业务合作。
TCL与飞利浦的大规模合作始于2006年,当时,双方协议商定由TCL独家代理飞利浦在广西、贵州、江西、安徽、山西五省区的彩电销售;至2007年,TCL成为飞利浦在CRT(显像管)电视的主要供货商,更将合作拓展至LCD(液晶体显示屏)电视,为飞利浦全线产品代工。(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