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据《东方早报》报道商务部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车的反倾销调查终于有了初裁结果。2日,商务部发布2011年第13号公告称,初步认定原产于美国的排气量在2.5升以上的小轿车和越野车存在倾销和补贴,中国国内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并且倾销和补贴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于2009年11月6日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排气量在2.0升及2.0升以上的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进行反倾销调查。
公告显示,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克莱斯勒集团有限公司、梅赛德斯-奔驰美国国际公司、宝马美国斯帕坦堡工厂以及其他美国公司的2.5升以上的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存在不同程度的倾销和补贴。
昨日,多数企业接受采访时都称还不了解具体情况,暂不方便回应。
商务部公告称,对被调查产品不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和临时反补贴措施。各利害关系方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可向商务部提出书面评论并附相关证据。
业内人士认为,目前中国对整车进口的关税为25%,一旦确认这部分美国车确实有倾销或补贴的行为,必然会对美国原产进口车征收附加税。
(楚天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