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了《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与方式、专项资金的申请与审核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财政部企业司负责人就如何支持物联网发展等相关内容接受了记者采访。
目前物联网应用以示范性质居多,高端综合集成服务能力不强
这位负责人说,物联网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高度集成和综合运用,已被国务院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
目前,我国物联网应用以示范性质居多,应用行业已经扩展到电力、交通、环保、安防、物流、医疗、家居等领域,新的应用模式正日趋成熟。例如,在安防领域,防入侵、视频监控以及智能家居等细分领域的物联网应用取得良好的效果;在医疗领域,面向病房、手术室、保健室等应用场景的物联网产品及解决方案正在日趋成熟。除此之外,物联网在智能楼宇、路灯监控、动物溯源、环境监测等方面也开展了广泛的应用。
但是,我国物联网发展还存在一系列问题,主要表现为高端综合集成服务能力不强,应用水平较低,产业规模小,缺乏龙头骨干企业,信息安全技术亟待加强等。目前亟需在物联网核心关键技术、标准体系创建、应用服务和产业化等方面率先取得突破。
设立专项资金,通过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支持企业自主创新
为进一步加快物联网发展,财政部报经国务院批准,决定自2011年起中央财政设立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突出强调了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的要求,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确保专项资金的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同时,专项资金鼓励和支持企业以产业联盟的组织形式开展物联网研发及应用活动。
在支持方式上,采用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两种方式。无偿资助方式主要支持以自有资金为主投入的项目,贷款贴息方式主要支持以银行贷款为主投入的项目。原则上,物联网技术研发、标准研究与制订、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以无偿资助方式为主;物联网产业化、应用示范与推广类项目以贷款贴息方式为主。
进一步健全财政政策体系,吸引社会资本加大对物联网的投入
根据我国物联网发展规划,到2015年,我国物联网要在核心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关键标准研究与制定、产业链条建立与完善、重大应用示范与推广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建成一批物联网应用示范重大工程,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物联网骨干企业,初步形成创新驱动、协同发展、辐射面宽、带动力强的物联网发展格局。
“十二五”时期,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健全支持物联网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加强与产业政策、科技政策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加大对物联网的投入。同时,积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本地区支持物联网发展的财政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