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报道 4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由发改委、财政部与交通运输部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投融资政策促进普通公路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各级政府要以财政性资金为主解决普通公路投入问题,规范融资渠道,切实保障普通公路养护和建设资金。
意见要求,要规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调整车购税支出结构,提高用于普通干线公路的支出比重。在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和风险可控的条件下,在现行中央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制度框架内,适当扩大发行债券规模,由地方政府安排用于普通公路发展。除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资金和政府债券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大力度安排其他财政性资金用于普通公路发展。意见还要求,要多渠道增加普通公路投入。积极探索符合普通公路公益性质的市场融资方式,鼓励社会各界支持普通公路发展。 |